洪范九疇

  《尚書.洪范》提出的治理國家必須遵循的9條大法。據說是周武王十三年(前1122)滅殷後,殷遺臣箕子與同武王信紙述天人關系時提出的。9條大法是:
1.
五行,即:§水、火、木、金、土§。水的屬性§潤下§,其味酸;金的屬性§從革§(可以隨意改變形狀),其味辛;土的屬性可以種植與收獲,其味甘。

2.§
敬用五事§,即:態度要恭謹就嚴肅;說話要和順,說話和順辦事就順利;認識要清楚就能辯別是非;聽事要聰敏謀事就能成功;思慮要通達,思慮通達就能聖明。

3.§
農用八政§,即管理民食、管理財貨,管理祭祀,管理建築,管理教育,管理司法,接待賓客,治理軍務。

4.§
協用五紀§,就是要和歲、月、日、星辰、歷數協調一致。

5.§
建用皇極§,即樹立皇極的威信,並建立遴選官員和賞罰的標准;

6.§
義用三德§,即治理眾民要以§正直§為本,同時在必要時又要剛柔並用,或者以剛制勝,或者以柔制勝。

7.§
明用稽疑§,就是通過龜蔔和誣占以探詢上天的旨意,同時,參照卿士、眾民和自己的意見做出判斷和決定。

8.§
念用庶徵§,就是通過雨、晴、暖、寒、風等的氣候變化以判斷年景和收成。

9.§
饗用五福,威用六極§,就是通過壽、富、康寧、親近有德、善終等§五福§勸導人誣向善;通過夭折、多病、憂愁、貧窮、醜惡、懦弱等§門極§警戒和阻止人們從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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