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新思維~給迷途少年一個讀經的機會
謝瑞龍(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本文於96年12月27日刊載於法務通訊第2371期第3版至第5版】
壹、前言
筆者前曾於司法週刊發表「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漫談少年讀經乙文(註1),因受限於篇幅,僅闡述推動收容少年讀經的部分理念,今以拾遺的心情,再擷列幾則讀經個案略抒心得。
輔導少年的方法有很多,各法院針對少年多樣化的問題與需求,攪盡腦汁舉辦各種課程及活動,如團體治療、獨輪車環臺、戲劇潛能開發、壘球隊等等,其目的無非為導正少年觀念,使其遵守法紀。惟上開輔導,係針對執行保護處分中的少年為之,並未就收容少年給予適當的輔導,少年被收容初期充滿悔悟之心,是輔導其改過向善的黃金時期,任令流逝,殊為可惜。讀經,一種新的嚐試,不需龐大的經費與師資,也不受場所與時間的限制,台南少觀所首開先河,實施收容少年讀經,頗見成效,期藉本文發表使更多迷途少年有讀經的機會。
貳、少年宜教不宜罰
刑法的目的在於預防犯罪,對於犯罪的人,以刑罰的手段,使之矯正性格及預防再犯,而少年事件處理法則以「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矯治其性格。」為立法宗旨,對於犯罪的少年,以輔導、矯正為原則,例外於所犯為重罪或情節重大之情形,才予刑事處罰,兩者立法目的大異其趣。
刑事案件所進行的是訴訟程序,被告於判決確定前受無罪的推定,被告於訴訟進行中既非有罪,即無對之輔導矯正的問題,但少年保護事件基於保護、教育理念,有所謂急速處分之設計,即於調查、審理終結前即適時介入輔導,其兩相差異在於刑罰乃基於應報處罰觀念出發,少年保護則以輔導矯正為目的。
對於違法的少年「以教育代替處罰」,係少年事件處遇的特色,輔導少年不再違法犯紀,是政府與少年家長共同的目標。少年宜教不宜罰,只要給予改過的機會及適當輔導,也可能成為棟樑之材。少年不喜歡讀書,反其道而行,於收容期間以讀經方式激勵其心志,於讀經過程中,藉由支持、鼓勵、肯定,達到自我實現,重新建立自信心,擺脫自甘墮落的消極心態,此與心理學大師馬斯洛(Maslom)的人格理論中心~「自我實現」理念不謀而合。
參、非行少年不笨
少年因涉世未深一時失慮致觸刑章,從犯後坦白、一臉稚氣、懊悔,足見其可塑性仍大,尚非不可教也。非行少年不笨,只是生長在庭功能不健全的家庭,因此,在學習上課業缺乏督促指導,以致學習意願低落,因而學業表現差,學習成就低,復受不良同儕的影響,少年為逃避學校的訓輔及家庭的制約,而流連網咖、加入幫派,惡性循環的結果,終致成群結黨胡作非為。
輔導少年本非易事,但若不給其機會,其改變的可能性將更形渺茫。少年均處於受教育的階段,其雖因犯罪被收容,受教權亦不能被剝奪,台南少年觀護所鼓勵收容少年在課程外,利用課餘時間讀經,以濡染儒家忠恕孝悌仁義禮智的義涵,進而陶冶性情及厚植文化涵養,發揮潛移默化的功效。當少年以堅忍不拔的決心與毅力,背誦大量經典後,其成就感必油然生起,一旦融會貫通,即如宋儒朱熹注釋大學所言:「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苟能臻此,少年雖愚昧必變為聰明,柔弱當轉為剛強。
肆、讀經重拾中輟生信心
讀經就如試金石,可藉此看出少年做事時專注、認真的態度如何,對於觸犯重罪的少年,可激發其心志,對於累犯少年,可鼓舞其重建信心專注於學業或工作,對於學業沒有興趣的逃學逃家虞犯少年,可評估其低學習意願是因沒有能力或信心所造成,針對問題提出對策,予以改善。
非行少年中有許多是中輟生,這些少年平時就不喜歡讀書,反其道而行鼓勵其讀書,成果出乎意料,印象最深刻的是審理一件竊盜事件,三位少年均是單親,且是保護管束中再犯少年,二位就讀國中經常翹課,一位國中畢業未再升學經常逃家,三位少年的家長因溺愛少年,復受少年蒙蔽而對本庭存著敵視態度,二位少年三度被收容,另一位少年二被度收容,均經因在少觀所內讀經獲得啟發,立志奮發向上,經責付後少年家長及學校老師均表示少年行為已大幅改善,少年家長因而改變對本庭的錯誤偏見,轉而信任且積極地配合本庭輔導少年的活動。另一竊盜事件的少年也是經常翹課,學校老師對其極為關心,但運用各種輔導方法均無效果,開庭時老師目睹少年背誦大學、中庸的情景,深受感動,少年經責付後,學校老師找到輔導著力點,少年學業品行均獲改善。
伍、讀經惕勵頑劣少年
審理少年事件經驗中,有幾件犯罪情節重大的少年,雖觸犯重罪,卻力爭上游積極求取表現,讀經過程中,少年總是相互激勵,進度較快的少年等進度較慢的少年,並互相驗收。有位少年因加入討債集團,到被害人住處噴漆恐嚇,社會化甚深,被收容在少觀所非但不參與讀經的活動,還慫恿其他收容少年讀經不用太認真,並表示來少觀所是要渡假的,法官當庭將所得上情告知少年,其竟面紅耳赤,無言以對,之後,該少年認真讀經,因久未讀書,進度甚慢,但非常用功,將放風打球時間都拿來背誦大學,最後不僅完成大學的背誦,還背誦到中庸,當庭驗收後該少年表示因讀經的試鍊,發現自己頭腦還不錯,要繼續升學。與這位少年同時被收容在少觀所的另一位少年,因彼此都一起背誦、打氣,這位少年經法官諭知責付時,竟表示願繼續收容,陪伴該少年讀經,少年患難與共、相互提攜之情,令人動容。另有多位觸犯重罪被收容的少年,因闖下大禍,而以贖罪的孽子心情廢寢忘食地發憤讀經,成效可觀。
未讀經前,少年對於被收容在少觀所,懷抱著如待宰羔羊般消極、無奈的態度,讀經以後,少年轉趨以積極、發憤的心志,就算出於博取法官的肯定及給予自新機會的動機,也值得肯定。少年誤入岐途非短時間造成,相對地其改善也需要較多的時間,讀經只是將其導向正途,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薰陶,即能收立竿見影之效。
陸、讀經有助於收容少年的管理
收容少年是不得已的處置,收容少年之法定要件為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者,故被收容之少年大體上可歸納為觸犯情節重大之罪、經常犯罪、無家可歸三類。少年初被收容,情緒呈現焦慮、驚嚇、無安全感,對於未來抱持消極、不確定的態度,另有少年甚至懷著來少觀所渡假的心態。收容少年來自不同的家庭、學校背景,且正值青春叛逆時期,血氣方剛,加上未受到家庭完整的教養和監督,人際關係普遍不良、自我情緒控制能力差,因此若與人發生衝突,常以打架、吵架等發洩情緒方式解決其問題,所以如何加強輔導收容少年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能力,也是少觀所教化少年的主題輔導課程之一。少年有讀經的目標後,因精神專注在讀經的背誦上,復有受法官當庭驗收及時間緊迫的壓力,原本胡思亂想的煩雜情緒,頓然找到努力的方向。實施讀經後,於台南少觀所收容少年的管理,具有正面意義。更有少年主動犧牲放風及要求延長關燈時間,讓肅穆的少觀所增添溫馨。
少年觀護所以暫時觀察保護少年,以為後續之轉介服務(如安置、感化教育….
等)為主要功能,目前,全國少觀所僅台北及台南少觀所係獨立編制的,其他少觀所均附屬在監所內,有關少年之教化輔導業務未受重視,僅台北及台南少觀所為收容少年安排一系列的學習課程,其他少觀所則以靜坐或宗教教誨等教化少年,法官視察台南少觀所收容業務時,有一位從其他少觀護所移來的刑事上訴案件收容少年,羡慕的說其他少觀所並無讀經的機會,他可否也加入讀經行列,聞其孺慕之情,不禁為其苦無讀經機會而心酸,心想讀經活動若能普及全國少觀所,將有更多迷途少年能因此契機而蛻變,也可為專司少年收容業務的少觀所,於少年品德教育方面,賦予更積極的意義。
柒、讀經延伸到少輔院
少年讀經活動始於台南少觀所,輔育院的讀經則肇造於一位台南少觀所收容少年得知法官希望少年讀經,主動向少觀所教誨人員表示也要讀經,因他識字不多,教誨人員給他附有注音的三字經讀本,這位少年偷遍全村,甚至連派出所、佛堂也偷,保護管束期間不向少年保護官報到,其父對之失望透頂,法官因個案非行情節嚴重,又不受管束,而裁定應接受感化教育處分,迨送執行感化教育時,法官詢其在少觀所內學習何事,少年表示主動背誦三字經,已經背熟,法官當場在法庭上驗收,少年確是一字不漏,全篇背的滾瓜爛熟,法官當下心生遺憾,這位少年有心改過,且努力背誦三字經,他卻不知情而未給予自新機會。法官乃利用訪視輔育院的機會,勉勵其背誦大學,也趁此機會鼓勵執行感化教育處分少年一起讀經,輔育院讀經活動因此展開。
今年五月間法官到誠正中學訪視執行感化教育處分少年,並驗收少年讀經成果,其中有三位少年完成大學的背誦,另有一位背誦到中庸十六章,這三位少年有二位資質不錯,利用課餘時間,在短期間內即完成熟記大學,其中一位資質較差的少年,成績不遑多讓,從其背誦大學的過程,可看出他很刻苦、認真,據學校人員表示,這位少年每背誦一段落,就主動要求幫忙驗收,少年是一點一滴的努力才有這樣的成績,少年事後表示讀經以後發覺頭腦變好了,發現自己也不差呢!從少年優異的表現,可看出他積極上進的心。
捌、給收容少年一個讀經的機會
三字經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給少年讀經的機會,百利而無一害,讀經非但可磨勵少年桀驁不遜的性情,同時可砥勵其向上的心志,讀經是給少年一個磨鍊的機會,少年縱使犯下再大的非行,其犯後願意接受讀經的試鍊,已難能可貴,給其機會,何樂而不為呢?讀經除了少年本身努力外,需要少觀所同仁的督促,少年家長前往少觀所的精神鼓舞,法官在法庭上的驗收,此係一體多面,缺一不可。尊重、鼓勵、肯定,是改變一個人的重要力量,少年大都被認為一無是處,而妄自匪薄。少年雖然犯錯,不蔑視其人格,反而鼓勵其讀經,並肯定其努力成果,少年當能以此為基礎,重新出發。
有些少年荒廢學業久了,所認識的字不多,但讀經的教材均附注音,句中排比、聲律、音韻均有助於背誦,收容少年有一讀經目標,只要努力就可能改變命運,這一目標對他們來講,並非難事,靜下心來,專心默唸,持續用功即能背誦成篇。自去年八月開始推動收容少年讀經迄今,原本可能裁定送感化教育處分的頑劣少年,他們的努力有目共睹,且大都能完成預定讀經目標。因之,迄今未曾有讀經少年被裁定送感化教育處分。少年寒窗苦讀經典,徹底顛覆一般人對於非行少年「朽木不可雕也」的成見。除經典內容的啟發外,少年歷經讀經過程的淬鍊,都能體會少年法庭的用心良苦,啟發改過向上的決心,到目前為止,在法庭上有三十幾位容少年通過讀經的驗收(註2),這些少年經責付後都能謹守法紀,尚無再觸法情事發生。
少年讀經的動機在於揣摩法官的好惡,法官決定處遇的考量,在於少年非行情節及犯後態度等事項,非行原因及犯後態度是決定處遇的重要參考,當少年通過讀經的驗收,應予肯定,這也可能是少年改過向善的轉捩點。古人治死獄:「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今少年所犯並非濤天大罪,給其機會有何為難呢?若不予機會,其亦當有恨矣!少年若因受讀經啟發而改過向善,又何必將其送入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呢?反之,其若未能因此而矯正性格,再予裁定送感化教育,何嘗不可,如此也可節省輔育院資源,更可避免少年烙下難以抹滅的監禁式的矯正處遇陰影。
台南少觀所推動讀經,已形成風氣,全體收容少年自動自發讀經,並配合撰寫日記與讀書心得,在法庭上主動要求驗收,日記簿抒發其悔過向上的心聲,少年通過讀經的驗收,對於由法官贈與的勵志書籍,均對珍惜有加,因為這是他努力所獲的甜美果實,少年若能從書中故事得到激發或因受法官提勉字句而感動,則其改善庶可期矣。少年讀經的表現不輸給一般家庭的孩子,惟因家庭功能差異,其際遇有如天壤。其雖觸犯非行,若不給予收容少年改變的機會,其只能自怨自艾,若能給予一個表現的舞台,,則原本有如在大海中載沈載浮的少年,會像遇到浮木一般,緊緊握住這可能改變命運的機會。
玖、結語
少年被收容在少觀所,若未給予適當教化甚為可惜,應有效利用少觀所現有資源,讓少觀所由消極的戒護管理,強化為兼具積極教化功能,對於收容少年早期介入輔導,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收容少年利用課暇時間讀經,已具不錯的成效,宜將經典誦讀納入平時課程中,讓收容少年有更多時間接觸讀經,以為將來保護處分的執行奠定良好基礎。
成功輔導一個非行少年,未來就少一個成年犯,社會上也少一顆不定時炸彈,多一分安定與和諧。收容少年讀經風氣略具雛型,期以台南少觀所的成功經驗,推及全國各少年觀護所,加惠更多收容少年。
附註:
註1、作者前揭文刊載於96年6月14日司法周刊第1342期第2版,內文記述收容少年讀經的肇始、讀經的方法及好處、所讀經典、初步成果及應加強少年家長親職教育等,為免累敘,本文不再述及該題旨。
註2、台南少觀所收容少年讀經的順序是先讀大學(共1753字)、次中庸(共3586字)、再論語(13700字),該所推動收容少年讀經迄今,通過讀經考驗的三十幾位少年中,有多位更通過中庸及論語上半部的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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