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偷紓壓 正妹律師獲緩刑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8日 上午6:10〔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 、陳鳳麗/綜合報導〕相貌清麗的簡姓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畢業前就考上律師,疑因父母強逼她考司法官,讓她周遊世界的夢想幻滅,承受不住壓力下數度到賣場偷竊,還被賣場人員稱為「正妹小偷」;她落網後坦承犯行,新北地院念及她沒有前科,判她罰金7千元、緩刑2年以啟自新。
強逼女兒考司法官 父母自責
賣場店長聽聞判決結果後說,事後才知她是表現優異的高材生,要不是簡女被抓到時矢口否認,就不會叫警察,以致留下遺憾,事發後已和她父母和解,希望整件事就此打住。據了解,簡女父母對女兒行為十分自責。
23歲簡女就讀高中時,表現就已不凡,參加朗讀、作文等比賽都曾奪冠,加上長相清秀,氣質非凡,留著一頭飄逸長髮,高中與大學時期,都是校內鋒頭很健的風雲人物。
簡女一直嚮往到世界各地旅遊,看看各國風土人文,且對語文極為喜愛,高中畢業後如願考上台北一所國立大學語言學系。但她父母希望她「出人頭地」,在「望女成鳳」高度期望下,簡女念完大一,轉到法律系就讀。
原本個性開朗的簡女,轉讀法律系後開始變得憂鬱,她在自己部落格上寫「現實和理想總有段差距,太多的束縛與枷鎖,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無視和擺脫」,大四時也寫道「大學活了四年,突然覺得好多事沒做,或許就像媽媽說的,我過得太愜意了」。但她仍不負父母期望,不僅曾在全民英檢中高級口說考試時拿下滿分,且去年畢業前順利考上律師。
沒想到,簡女父母又要她畢業後再考司法官,與她的人生夢想相違,身心備受煎熬下,疑因此轉而偷竊紓解壓力。
賣場店長表示,簡女去年底曾到賣場偷過2次,發現時人已跑掉,因此將監視器畫面擷取供員工辨識。因她身形不錯,長髮飄逸,店員們戲稱她是正妹小偷,今年3月初,店員又發現她拿著大環保袋,到賣場偷取文具、生理用品等25件,價值共5千多元日用品,當場遭逮,因第一時間否認犯行,店家報警。
父母獲知後到警局向店長求情,簡女也改口承認行竊,雙方達成和解。但竊盜罪是公訴罪,警方仍將她送辦。
無前科 法官判緩刑給自新
新北地檢署上月11日將簡女起訴,聲請簡易處刑,法院認為簡女沒有前科,僅因一時貪念犯錯,犯後深知悔悟,應無再犯之虞,判處罰金後給予緩刑;可上訴。
署立草屯療養院成人精神科醫師說,偷竊癖者偷竊沒有目的性,下手前會焦慮不安,偷完會鬆一口氣,一旦確診為偷竊癖,可用藥物和行為雙管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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