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靧:老子也按讚的索馬利亞海盜矯治方案
2016-03-11 19:27:56
近年,索馬利亞海盜由盛轉衰,不過卻不是由長年耕耘的國際組織所終結,而是由一位日本壽司連鎖店老闆的「無為」之舉,海盜問題才得以解決。在道家主義者看來,這件事情的發展,其實非常的道家。
《老子‧38章》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德-仁-義-禮」在38章是視為從「無為」不斷加劇至「有為」的序列,最後到達「禮」之時,是「忠信之薄」,也是「亂之首」。由此你可看出老子有多反對「仁-義-禮」等「有為」舉措。
▎「失道」之時
「失道」就老子而言,指的是生存場域的暴亂與限縮,在「失道」的情況下,百姓無法自發地形成秩序並享有各自的生活。《老子》裡所見「無道」、「非道」、「不道」等對道的否定性用法均是如此(註1):
46章:「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糞。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這是以原作為農耕之用的馬匹成為戰馬,來說明戰亂時是天下無道的狀態。
53章:「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食,而資貨有餘。是謂盜竽,非道也!」當權者腐化不事治理、田地荒蕪、倉廩空虛,卻自己在食衣積財方面卻非常奢侈。等於是提倡人民作盜賊,是「非道」的狀態。
第30章:「師之所居,荊棘生之。……物壯而老,是謂之不道,不道早已。」此言軍旅所處之地,田畝荒廢,荊棘叢生。「物壯而老」表明過度用兵則會使萬物趨於衰敗,不合於道。「早已」為早死,「不道早已」表示生存場域的喪失。
總得來說,海盜的崛起,就是因為索馬利亞長年處在這種「失道」狀態。
索馬利亞共和國從1990年代以來長年動盪,政府嚴重失靈。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研究顯示索馬利亞在2008到2010連續三年蟬聯國家失靈指數全球冠軍。索馬利亞1991年開始陷入內戰,到1993年初便有30萬人死於戰亂和飢餓,200萬人掙扎在死亡線上,外逃難民達100萬人以上,然而1990年的人口總數才不過632萬人而已。加上天然資源匱乏,基礎建設不足, 索馬利亞最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便是尚未開發的近海魚類,以及覆蓋著大部分國土的牧草而已。在國際貿易上有著很大的逆差,除家畜和香蕉外,幾乎一切仰賴進口。至2002年,有75%的人口沒有安全飲水,人均壽命為47歲,嬰兒死亡率高達25%。於是,連年內戰與經濟困乏,造成國庫空虛以及海岸警備不足,政府對長達3000公里海岸線無法有效管制,百姓迫於無奈,投身海盜成為唯一出路。
▎「有為」的舉措:仁、義、禮
正如老子所言「大道廢,安有仁義」一般,人們在「不道」的狀態下習慣標舉仁義等「有為」手段作為對治,國際組織對治海盜問題的手段,恰巧可化約至仁、義、禮三個面向之中。並且你可以看出,這些「有為」的手段在實際運作上均成效不彰:
「仁」:博施濟眾,給予百姓恩惠和接濟
不過當他人取走援助後若不領情,便無以為繼,故稱「上仁為之而無以為」。聯合國安理會在1992年1月通過773號決議案,執行第一期索馬利亞行動 (UNOSOM I),此案可說是以「仁」為主。該行動中各國除了通過武器禁運協議外,最主要是運送人道物資並建立分發中心,以舒緩乾旱與內戰所帶來的難民問題,並協調索馬利亞境內各派系的衝突。但援助的投入並未使得問題舒緩,反而加劇人道物資的搶奪與派系衝突。於是該年12月,迫使聯合國授權會員國組成一支特遣部隊,為人道物資的運送建立安全環境。
「義」:以直矯枉,樹立是非觀念
不過當對方不從,則另以手段強迫服從,故稱「上義為之而又以為」。在第一期索馬利亞行動失敗之後,聯合國意識到要更有積極的舉措,並開始建議使用武力制服,這可說是「失仁而後義」。於是在1993年3月通過814號決議案,執行第二期索馬利亞行動(UNOSOM II),該案進一步強調要通過特遣部隊來解除索馬利亞武裝,以回復和平與治理。美國為主要響應號招而派遣部隊的成員國,其後美國部隊與索馬利亞主要派系發 生武裝衝突,雙方有嚴重傷亡,美國不得已於1994年4月退出行動,也導致隔年4月整個任務撤除。
「禮」:建立共同規範系統,直接依規範行事,使各方共同配合
由於索馬利亞動盪未決,此後海盜逐漸興起,至2008年聯合國開始有針對索馬利亞海盜的決議文。在2010年之前的決議文均是呼籲各國共同打擊海盜,但效果不彰,海盜反而日益猖獗。並且受各國國內法限制,難以將海盜定罪,聯合國意識到需要有共同法律制裁措施,這可說是「失義而後禮」。聯合國在 2010年公布數據,有九成海盜被捕卻因無處受審,最後獲釋,這是肇因於傳統國際法在定義上對於新型態的現代海盜難以規範。雖然各國呼籲由聯合國設立國際法庭進行統一審判,但最終進展遲緩(註2)。孔子說:「名不正,言不順。」建立一套共同的規範系統,有「正名」上的定義問題。雖然歐盟在2008年便共同制定亞特蘭大行動(Operation Atalanta)協議,歐盟各國共同派出軍艦護航往來船隻,但卻無法完全遏止,僅治標不治本。聯合國安理會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表示:「海盜不能只在海上解決,因為水域範圍過大,而海盜又似乎源源不絕。因此,要完全杜絕海盜的行為,還是要協助索馬利亞過渡政府改善其沿岸安全開始做起。」亞特蘭大行動指揮官瓊斯(Rear-Admiral Philip Jones)將軍也認為:要確保100%的安全,則需要上百艘的軍艦,最好的情況是索馬利亞能自己處理海盜(註3)。上述可見,要滴水不漏地維持一套共同規範系統,花費的人力與資源成本甚鉅。
▎如何達到「上德無為」
上述國際間處理索馬利亞地區「不道」的狀態,正好反映了「大道廢,安有仁義」、「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的過程。藉國際海事局的統計資料,可對照下表說明(註4):
索馬利亞海盜在索馬利亞的襲擊案件數在2003~2007年間均維持在每年45件以下,在2008年聯合國與歐盟開始處理索馬利亞問題時邁入巔峰期,此後不減反增。而這近四年來(包含2015年)海盜的銳減則歸功於日本壽司連鎖店老闆木村清,究竟一店老闆如何消滅氾濫的海盜問題,以下是相關報導內容(註5):位壽司
東非索馬利亞外海及亞丁灣的海盜猖獗,自2000年以來該海域常發生漁船、貨船綁架案件,成為重大國際問題。但近年,該海域發生的海盜攻擊案例趨近於「0」,原來,他們都被日本壽司連鎖店「壽司三昧」(すしざんまい)的老闆木村清給「消滅」了。
日本網路媒體《Harbor Business》報導,63歲的木村清在專訪中表示,他雇用索馬利亞海盜幫他捕鮪魚,提供他們「轉職」的機會。他說,「雖然很多國際組織和國家也在當地展開援助工作,但很多僅治標不治本」、「唯有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才能了解對方為何煩惱」。
木村表示,他當初蒐集情報後發現,從來沒有人好好與海盜交涉。他認為「海盜也是人,不是不能溝通」,在與海盜見面後,意識到當地人是為了生計才從事海盜工作,對打劫行為並非樂在其中。於是他向海盜提議,可以改捕鮪魚,「比起當海盜,靠自己賺錢來養活家人會活得更有尊嚴」。
但由於海盜沒有技術和設備,更沒有外銷管道,木村於是決定出借旗下的漁船,教他們捕魚技術、安裝冷凍倉庫,並且協助他們和印度洋鮪類委員會 (IOTC)接洽。到了2012年,據美國海軍統計,該區域的海盜襲擊案件數字明顯下降。日本外務省更指出,2015年1月至7月底,該海域的海盜襲擊、 被害件數已為「0」。
木村清的故事可以很好地說明老子的觀點:
不因對方是海盜而放棄信任對方的機會
49章說:「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即便對方是世人眼中視之不善、視之無法取信的海盜,木村清也相信:「海盜也是人,不是不能溝通。」
以無為取代有為
王弼註《老子》以無為釋德,博施釋仁,正直釋義,飾敬釋禮(註6)。 而木村清並不是採取仁、義、禮的舉措來對待海盜:
「仁」是博施濟眾,給予百姓恩惠和接濟,但木村清不是單方面的給予救援物資、或直接施恩,而是雙方合作,木村提供讓海盜們能夠自給自足的場域,使海盜「自然」地改捕鮪魚,是海盜的自發性行為養活了他們自己。「義」是以直矯枉,樹立是非觀念以教化、約束百姓,但海盜的自發行為並不是透過某種觀念的約束才得以完成,如果我們能提供更多自給自足的場域,像是海盜可選擇去捕魚或是可選擇去放牧等等,這之間的選擇並沒有哪個是出於「大義」。
「禮」是以禮文的繁飾,建立共同規範而讓各方有敬,但海盜也並不是在共同規範的運作依其身份等第才去捕魚,他要選擇捕魚也可、不選擇也可,這一切都是海盜的「自然」,是他們「自己如此」。
無為並非不做為
老子所崇尚的「上德」,是「無為而無以為」,這並非完全的不作為。老子的「自然」也並非是不計治亂地保有對方目前地樣態。64章所謂聖人的「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爲。」既然聖人的無為要能對萬物的自然有所輔助,便不是完全放任。57章說:「是以聖人之言曰:『我無爲也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 無事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樸。」也表示了「自然」蘊含著自化、自正、自富、自樸等理想的治理樣態。
總的來說,上德之無為,是上德者觀察、研究當地百姓之「自然」為何後,以輔助百姓自生、自為、自長,不限縮其生存場域。所以51章說:「生而弗有也,爲而弗恃也,長而弗宰也,此之謂玄德。」在索馬利亞問題上,不是完全放任當地的狀況,百姓便能找到生路;也不是單方面地施以援助或樹立是非觀念,便能夠使海盜滅絕。需要對當地的「自然」有所觀察,才能夠找尋到輔助百姓的方式。木村清也說:「唯有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才能了解對方為何煩惱。」老子以無為虛己來接納萬物的自然,或許,木村清的這句話便是老子最好的現代註腳。
▎REFERENCE
- 本文的《老子》原文引用依據為馬王堆帛書《老子》。主要參考高明:2001年,《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以及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4年,《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北京:中華書局。
- 關於索馬利亞海盜的國際法問題,可參考范珍翡:2014年,《索馬利亞海盜之經濟與法律問題研究:以海盜贖金為中心》,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碩士論文,頁15~17。
- 關於聯合國與歐盟對索馬利亞採取的各項行動,以及潘基文和瓊斯的說法,可參考林葳:2011年,《論國際組織對索馬利亞海盜行為之防制》,國立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72~86、111~113、121。
- 索馬利亞與亞丁灣附近的海盜發生件數表,是依ICC-IMB 國際海事局的官方網站資訊所製成。
- 自由時報:2016年1月30日,〈日本老闆的辦法超溫馨 擺平索馬利亞海盜〉。
- 樓宇烈:2006年,《王弼集校釋》(二版一刷),台北:華正,頁94。
- 本文的寫作靈感來自於政大哲學系詹康教授臉書上對木村清新聞的短評,在此特別感謝。
- 本文的觀點在筆者的碩論《以一入道——老子「一」的詮釋進路》有較完整的觀點與版本,散見於該書第三章、第八章、附錄之中。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