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彰化縣吳姓男子訂下天條,兒女考試未滿分、看課外讀物、沒有好好讀英文,他就修理人、罵髒話,孩子身心承受壓力,妻受不了去年帶兒女離家,吳放話要殺她,表示「要死大家一起死!」黃婦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吳情緒控管不佳,教養觀念偏執,審結後判准。
兒子被逼到拿刀相向
其妻向法官說,2名兒女上國中後,所有瑣事吳都要管,對課業要求極嚴格,逼兒女把唸書時間都用於讀英文,且平日、假日、寒暑假,都不准在家看電視、打電腦,連報紙、課外讀物都不准看,一切休閒活動都禁,儘管兒女成績不差,但只要考試沒有100分,就罵孩子三字經,甚至拿書砸、踢打,兒女只有10幾歲,卻處於恐懼環境。
結婚18年妻訴離獲准
妻子說,去年7月逢暑假,吳見兒子看報紙,就用三字經辱罵,並說「我叫你去讀英文,你又在這裡看報紙!」 還打他,兒子跑到廚房拿菜刀自衛,萬幸未鑄下大錯,但此事促使她決定帶兒女離家出走。
女兒向法官說,曾試著告訴父親「現在已經高中了,很難考100分!」反而遭父親以三字經辱罵。
妻說,她從未否定丈夫「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動機,但其方法錯誤,還以英文成績評斷孩子學習成效,要求嚴苛,令她與孩子無法接受;而夫妻生活18年來也形同陌路,一天常說不到一句話,吳動輒罵她三字經,她忍無可忍,要求法官判離。
兒女監護權都判給媽
吳向法官稱他很疼愛兒女,常帶兒女去運動,並買電子辭典、手機及電腦給他們,他幾乎沒有說過三字經,更不可能打他們,他要求兒女用功讀書並不過分,對子女關懷呵護備至,是因妻對收入減少心生不滿,唆使兒女不聽管教,造成父子對立,等花光他的錢,她就找藉口離家且要離婚。
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對兒女教育已有偏失,疏忽子女是獨立的個體,並非考試機器,吳男長期不當言行,不僅不利子女健全成長,也戕害夫妻間感情,兩造婚姻已難以繼續維持,因此判離,2名子女的監護權也歸給黃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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