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精神,我校将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 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微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微博]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甯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确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特質之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類型1:學科競賽類)具有各學科競賽突出特長的學生;
2.(類型2:研究創作類)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創意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3.(類型3:突出才能類)在語言、邏輯、智力、記憶、國學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才能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類與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準的自主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類自主招生入選資格人數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略)
四、學科/專業特長生選拔項目
1、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拟認定人數不超過5人
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爲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微博]鞭影》;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複試階段測試内容:
1)筆試:“四書”選段标點,古代文史知識測試;
2)面試:蒙學、經學文獻背誦;《說文解字》答問。
2、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拟認定人數不超過5人
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曆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複試階段測試内容:
1)筆試:《史記》、《左傳》選段标點、翻譯,古代文史知識測試;
2)面試:出土文獻知識和能力考核;《說文解字》考察。
五、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入“網上報名”,注冊并登錄後按要求準确、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經簽字确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根據自己的申請條件做出“報考類型”的選擇(即上文“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中的3個類型);每位考生隻能申請1個類型。
b。每人至多允許填報3個專業類,每個專業類中至多填報5個專業。
c。學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但申請的所有專業類的測試科目需一緻。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爲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詳細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并将“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可用複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信息”中的項目目錄,“補充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
2)盡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爲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并需在報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後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号,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将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類(專業),并在高考[微博]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類(專業)進行專業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類第一專業志願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第一專業類第一專業志願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了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爲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内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
六、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将組織專家組對相應報考類型的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初評結果将在報名系統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學科專家組将根據學生的申請材料,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初評結果分爲: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結果将在報名系統内公布。
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爲: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表達,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考試。
3.複試:我校将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分報考類型确定初試通過名單。
内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内進行。複試結果将在報名系統内公布。
4.認定确認及公示: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讨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高考錄取。
七、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将根據學生的複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将根據其複試成績(滿分30分)的總分按報考類型、不分省不分科類進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類(專業)。
2.對于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将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
3.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類(專業)保持一緻。
4.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一般爲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并可被邀請參與以下某些後續特殊培養 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4)爲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檔線。高校模拟投 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确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内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将是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報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評。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評結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内查詢結果,并确認是否參加我校的後續測試。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内打印初試準考證。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試。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試結果,同時可在報名系統内打印複試準考證。
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複試。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認定結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内查詢。
九、其他
1.學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确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對考生産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 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及推薦人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複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3.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号,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号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轉自《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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