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由來趣談
為何以「社稷」代表國家呢?
傳統戲劇和古典小說中,常把「國家」稱為「社稷」。「社稷」為什麼可以代表國家呢?
為何以「桑梓」代稱家鄉?
人們常以「桑梓」代稱家鄉。以「桑梓情深」、「造福桑梓」等語來形容海外同胞對家鄉的懷念和對家鄉建設的關心。為什麼以「桑梓」代稱家鄉呢?
原來桑和梓是兩種喬木的名稱。古代,人們常在家宅旁邊栽種桑樹和梓樹。「桑梓」一詞,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小弁》:「維桑與梓,必恭敬止。」意思是說,看見桑樹和梓樹,最容易引起對父母的懷念和產生敬愛之心。漢代張衡的《南都賦》中說:「永世克孝,懷桑梓焉;真人南巡,睹歸里焉。」這裡「桑梓」也是指故鄉。後來,人們便用「桑梓」來代稱家鄉。
妻子”為何又叫「老婆」?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把「妻子」稱為「老婆」,為什麼妻子不分老少,都可以稱為「老婆」呢?原來,有以下一些傳說:
以後,人們便稱自己的妻子為老婆。
關於「老婆」的由來,還有一種傳說,說元朝黃晉卿有詩句「老婆心急頻相勸」。句中「老婆」是指主持家務的妻子,因此,後來稱呼自己的妻子為老婆。
眼中釘」的由來
傳說,北宋真宗皇帝在位時,宰相丁謂和太監勾結,把持朝中大事。當時寇準還在朝中。丁謂深知寇準公正,生怕自己所做的壞事被他拿住把柄,會生後患,就千方百計在皇上面前說他的壞話,將寇準排擠出京城。丁謂所為被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不久,一首歌謠就在民間悄悄流傳開來,歌中唱道:「欲得天下寧,需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歌中的「丁」就是指丁謂,於是「眼中丁」的說法就流傳開來。到後來,「丁」又演變成「釘」。
何謂「不管三七二十一」?
「不管三七二十一」這句俗語流傳很廣,是不問是非情由,不分青紅皂白的意思。按說,三七二十一不過是乘法的口訣,為什麼不說三六一十八或其他數字,而專說三七二十一呢?
戰國時,蘇秦主張合縱抗秦,張儀主張連橫事秦。一次,張儀到了齊國都城臨淄(今山東臨淄),見到了齊宣王,進行游說抗秦。齊宣王談到齊國的兵力不足時,蘇秦說:都城臨淄有七萬戶,我私自計算了一下,每戶按三個男子服役,這就是三七二十一萬兵,抗秦的兵源用不著再往別處徵集,僅臨淄一城就足夠了。
蘇秦這個算法,顯然是不切實際的書生之見。全城不可能每戶都出三個男子當兵,因為這裡面有鰥、寡、孤、獨,有的人家只有女孩沒有男兒,還有老、幼、病、殘在內。因此,「三七二十一」便作為一個含有譏諷意味的貶義詞流傳開來,並在意義上有所擴展,成了不問是非情由、不分青紅皂白,不顧實際一味蠻幹的同義語。
何謂「東道主」?
東道主,泛指盡地主之誼或以酒食請客的人。
「東道主」一詞,原義是指「東道上的主人」,這個詞最初出現在『左傳˙僖公三十年』,這篇傳文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春秋時,秦國和晉國聯合包圍了鄭國,鄭國處境非常危險,鄭文公派謀臣燭之武去見 秦國 君。燭之武利用秦、晉之間的矛盾對秦穆公說:「秦、晉圍鄭,鄭國一定滅亡。但鄭亡對秦並沒有什麼好處,只能使您的鄰國擴大疆土,秦國的勢力也就消落了。如果讓鄭國生存下去,貴國的使者來往經過這裡,鄭國就能作東邊道路的主人,招待貴國來往的使者,這對秦國也沒有什麼害處哇!況且,晉國的野心是很難得到滿足的,即使他們得到了鄭國的土地,也還會向西損害秦國。您還是慎重考慮吧!」秦穆公終於被燭之武說服了,單獨撤兵回國。後來,就以「東道主」泛指主人。請人吃喝也叫「作東」、「作東道」。把請人吃喝叫「作東道」的,『紅樓夢』第卅十七回就有這樣的用法:
李紈等因說道:「且別給他看,先說給他韻腳﹔他後來的,先罰他和了詩。要好,就請人入社﹔要不好,還要罰他一個東道兒再說。」
為何用「汗馬」形容卓著戰功?
古時候常用「汗馬」來形容卓著的戰功,如「汗馬之勞」,現在演變為「汗馬功勞」,既比喻爭戰勞苦,在戰爭中立下卓著功勞,又比喻在工作中做出顯著的貢獻。
為什麼用「汗馬」來形容功勞?原來,古時候作戰,將士騎馬疾馳疆場,衝鋒陷陣,馬都跑出汗來了。戰鬥次數越多,戰鬥越劇烈,馬出汗就越多,因此就用「汗馬」來形容戰功。
這則故事中所用「汗馬久勞」一詞,也是用「汗馬」來形容征戰勞苦的。
為何稱缺點為「毛病」?
毛病」是個常用詞,常用來指稱缺點或錯誤。缺點或錯誤為什麼稱為「毛病」呢?
原來,「毛病」最初的含義是指馬的缺點。古人相馬,首先是看馬的毛色如何,有何缺陷?並據此判斷馬的優劣。關於這個詞,古書裡有記載。唐代李義山《雜纂.怕人知》中說:「賣馬有毛病。」明代徐成《相馬經》中說:「馬旋毛者,善旋五,惡旋十四,所謂毛病,最為害者也。」這裡「毛病」都是指馬的毛色、形狀和缺點。徐成《相馬經》中認為馬毛的形狀和螺旋形的,有好有壞,旋十四圈的就是毛病,對主人的妨害最大,這是古代相馬的方法和經驗。
「毛病」由專指馬的缺點引申為只人或物的缺點,大概起於宋代。如宋代吳涿《答徐安札書》中說:「蓋文學毛病,如春草漸生,旋劃旋有,不厭朋友切磋也。」黃庭堅《山谷刀筆》中也有「乃是荊南人毛病」的句子,這說明「毛病」使用的範圍大了。
「好」為何叫「OK」?
用「OK」一詞表示「好」、「合格」等意思早已風靡歐美,近年來在亞洲各國也常可以聽到。
關於這個詞的來源有好幾種說法:說它是由一火車站貨物檢查員的姓名簡寫而來。這個檢查員每檢查過一包貨物,即在封皮上簽上自己名字的頭兩個字母「OK」,來表示「好」、「合格」。後來流傳開來,成為通用詞語。
另一種說法認為,它原於美國總統傑克遜對英語「完全正確」一詞的不正確讀音。在英語中,這個詞為all correct,傑克遜總統與人說話時,由於不善綴詞,常把它說成all korrect ,人們戲謔地模仿他,並把它簡寫成OK。
「雞尾酒」名稱的由來
人們把一種由兩種以上的酒混合成的酒稱為「雞尾酒」,緣由有兩種傳說:
一說在美國獨立戰爭的時期,有一天,紐約州的一家小酒館,各種酒都快賣完時,一群青年軍官走進來要買酒喝,店裡一個叫弗拉納根的女侍者便把所有賣剩的酒通通倒在一個大容器裡,並隨手從一隻大公雞身上拔了一根毛,把酒攪勻再倒入酒杯,端出來奉客。
另一說是:墨西哥有個阿文特克族,以釀酒和嗜酒著稱。該族居住的小鎮上有家小酒館,店主叫阿登,他有個美麗能幹的女兒叫瑪麗。阿登喜歡養雞,雞群中有隻雄雞特別高大,重達7.5公斤 ,羽毛非常美麗,阿登十分珍愛,取名「碩果」。一天,「碩果」突然失蹤,阿登十分焦急懊惱,無心營業,一天過去了,此雞仍然不見蹤影。阿登停了業,懸賞三OO磅鉅款尋找「碩果」。又過了五天,仍然無音訊。於是他聲言如果有誰為他找回「碩果」,他願以女兒瑪麗許配,鎮上不少青年便爭相出動尋雞。
後來,「碩果」由一英俊青年送回,阿登十分高興,表示絕不食言,原來失雞和得雞正是他做的手腳。瑪麗在和他舉行婚禮的宴會上,由於給眾多的客人斟酒,酒的品種又多,忙得她團團轉,只好將各種酒都倒進一個大酒壺裡,然後斟給客人。人們喝了以後非常讚賞,紛紛問瑪麗這是什麼酒。瑪麗聯想到「碩果」美麗的尾翎,便隨口回答道:「這是雞尾酒。」從此,便有了「雞尾酒」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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