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印尼法官Marzuki的判決

君子總是損多益少(裒:取。裒多益寡:取有餘以補不足),衡量各種事物,然後取長補短,使其平均(稱物平施另解權衡財物以平均分配)

一位在印尼的法官,Marzuki,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案。 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薯。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況,她的家境貧窮,孩子病了,孫子挨餓,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偷木薯的。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控上庭,以示懲戒。

 

  這位法官讀了控詞,吸了一口氣,看著老奶奶說:「對不起,奶奶。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法律終究是法律,所以我要判你有罪,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大約等於新台幣3800),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

  老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老奶奶沒有錢付不出來,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卻擔心自己坐牢期間,生病孩子和孫子該怎麼辦。

突然間,法官把法官帽摘下,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尼盾,放進了法官帽。然後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在公正的名義之下,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有罪,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盾(大約大約台幣200元),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竟然讓一個人挨餓,以致她必須偷竊食物給她孫兒吃。」

  法官把帽子傳了出去,在場的每個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包括了木薯園的經理。

  在退庭之前,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這些錢用作替老奶奶繳付罰款,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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