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制度起源

禮樂制度起源於西周時期,相傳為周公所創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構成整個中國古代的社會制度,對後世的政治、文化、藝術和思想影響巨大。

禮樂制度分禮和樂兩個部分。禮的部分主要對人的身份進行劃分和社會規範,最終形成等級制度。樂的部分主要是基於禮的等級制度,運用音樂進行緩解社會矛盾。

隨著西周社會制度的土崩瓦解,禮崩樂壞,中國歷史進入了東周的春秋和戰國時期。春秋時期的儒家創始人孔子面對春秋時期的社會亂相,極力主張恢復西周的禮樂制度,提倡「克己復禮」,認為只有恢復禮樂制度,實行仁愛,才能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實現「天下有道」的和諧社會。

孔子對禮的解釋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發乎情,止乎禮」
孔子對顏淵講  :一日克己復禮  天下歸仁

1.禮的含義
“禮”的含義比較豐富,其跨度和差異也比較大。“禮”的含義,按枟辭海枠中的解釋,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本來的含義是敬神,後引申為表示敬意的統稱。如敬禮、禮貌。
(2)為表示敬意或表示隆重而舉行的儀式。如典禮、婚禮、喪禮。
(3)氾指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貴族的等級制以及社會生活中的社會準則和道德規範。


(4)指禮物。如送禮、禮品、禮單。隨著曆史的發展,“禮”的內涵已經有了延伸和延伸,在許多場合它已成為“禮貌” 、“禮節” 、“禮賓” 、“禮儀”等的代名詞。因此,禮是表示敬意的通稱,它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處理人際關系並約束自己行為以示他人的準則。禮屬於道德的範疇,是社會公德中極為重要的部分。道德是由社會經濟基礎決定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一個社會用以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之間關系的行為的總和。禮滲透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體現著人們的道德觀念,確定著人們交往的準則,指導著人們的行動。在社會生活中,人人以禮相待,互尊、互愛、互諒,並成為自覺的行動,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

2.禮尚往來”、“來而不往非禮也”、“禮輕情意重”等古話,說的都是人際交往中“禮”的重要性。早在孔子的時代,“禮”就作為其思想的核心存在著。孔子所說的“禮”是一種抽象的儀式與維係社會關係的禮儀,但具象到實際生活中,“禮”除了具有這種抽象的意義,更多的是伴隨物質交往而產生的親密關係與感情聯絡。


3.,“禮”的本質是君臣上下、尊卑長幼、高低貴賤的等級之分,其核心是等級.

孔子逝世後,弟子們守喪三年而後散游諸侯。子夏居西河開館授學,遂為魏文侯師。子夏喪其子,哭而失明,曾子吊之。依禮,朋友喪明而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著說:「天哪!我無罪也!」曾子忿然作色,譴責子夏:「你怎能無罪?我們同事夫子於洙泗冰之間,而你退而終老於西河之上,言談不稱夫子,使西河之民誤以為你就是夫子(一說:汝德齊於夫子),這是你的第一條罪狀;父母喪,使民未有所聞,這是你的第二條罪狀;喪其子而你喪其明,悲痛過於父母,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怎麼能說你無罪?」子夏棄其杖而拜,連稱已過,慨歎自已離群索居太久了。


古之君子,相勉以道以仁,相責以禮以義。誰要是被人以利相誘,則認為是受了極大的侮辱。而今人,被誘之以利以名則喜,甚或感激萬分;被導之以禮以義則認為是無用的空談大話,甚或氣憤萬分


儒家禮樂文化傳統與古代宗教儀式

1 儒家與禮樂文化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之一,具有源遠流長的文化傳統。這一文化傳統的主流,即代表著中國傳統文化基本精神的主導文化,就是兩千年來居於正統地位的儒學。

儒學是一個博大精深而又隨時變化的文化體系。以時代而論,即有先秦儒學、漢唐經學、宋明理學等等之分;以流派而論,則有今文與古文、理學與心學等等之別。即使在先秦,儒學內部也是各立門戶,流派?多。據《韓非子•顯學》記載,孔子死後,儒分為八,有子張之儒、子思之儒、?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孫氏之儒、樂正氏之儒等等。至於在以後兩千多年的發展演變中,更是宗派林立、流派紛呈了。

然而,以孔子為宗師、以六藝為聖經的儒學又是一個統一的文化體系。各個時代、各個流派的儒家都始終如一地保持著一種共同的基本精神,所謂"以不變應萬變"、"萬變不離其宗"。這一基本精神即是以倫理為本位的禮樂教化傳統。


禮樂教化,是孔子政治思想的基本原則。《孝經•廣要道》引孔子說:"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禮樂教化被歷代儒家奉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必由之道,因此也是統治者的當務之急。《漢書•禮樂志》說:"《六經》之道同歸,禮樂之用為急。"在儒家看來,禮樂具備,教化大行,則民治國安;禮樂崩壞,教化不興,則民亂國危。總之,儒學的基本精神即在禮樂教化,儒學即是禮樂教化之學。


儒家所謂"禮樂"是什麼呢?簡言之,禮是行為儀式或規範,樂即是音樂,是詩、樂、舞的總稱。但儒家所謂樂,並非是泛指所有的音樂,而是特指"雅樂",即《禮記•樂記》所謂的"德音"。儒家言"禮樂",都是指具有正統道德意義的行為儀式與音樂。禮樂雖然並稱,各有所指,然而禮的外延比樂廣泛,禮是大概念,樂是小概念,後者可以包括在前者之中。傳統儒家言禮,即兼有禮樂二義。


在古代語言中,禮有廣狹二義。廣義的禮是國家典章制度(官制、刑法、律曆等)、倫理規範(如三綱五常等)與行為儀式(朝聘燕亭、婚喪嫁娶等)的總稱。如《荀子•勸學》說:"禮者,法之大分,群類之綱紀也。"章太炎說:"禮者,法度之通名,大別則官制、刑法、儀式是也",即廣義的禮。狹義的禮則指人類日常生活中所奉行踐履的行為儀式與規範,是一個倫理學的概念。如《爾雅•釋言》:"禮,履也";《釋名•釋言語》:"禮,體也,得事體也";鄭玄說:"禮者,體也,履也,統之於心曰體,踐而行之曰履",即是狹義的禮。儒家所謂的禮,主要是倫理學的概念,即狹義的禮。

禮既然是人類日常生活所奉行踐履的行為儀式與規範,那麼古禮的名目一定相當繁多。據今傳《儀禮》所載,其大別即有士冠禮、士婚禮、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禮、聘禮、公食大夫禮、覲禮、喪禮、既夕禮、特性饋食禮、少年饋食禮等十七類。據說,在孔子刪書訂禮之前,即有"經禮三百,威儀三千",此並非誇大之辭。《周禮》的編纂者特創"五禮"之目來概括"三千威儀"。所謂"五禮",據《周禮•大司徒》"以五禮防民為?"的鄭玄注,即"吉、凶、軍、賓、嘉"是也。《禮記外傳》說:
吉、凶、軍、賓、嘉,即五禮之目也。吉禮者,祭祀郊廟宗社之事是也;凶禮者,喪紀之說,年穀不登,大夫去國之事是也;賓禮者,貢獻朝聘之事是也;軍禮者,始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嘉禮者,好會之事,起自儀羲以儷皮為幣,始制嫁娶,其後有冠、鄉飲酒、鄉射、食耆老、王燕族人之事是也。
五禮名目不同,其為用也各異。據《周禮》說,五禮之用分別是:"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賓禮親邦國","以嘉禮親萬民"。且在五禮之下,又各有細目:


吉禮:天神之禮,地氏之禮,宗廟之禮;
凶禮:喪禮、荒禮、吊禮、會禮、同禮、問禮、視禮;
軍禮:大師之禮、大均之禮、大田之禮、大役之禮、大封之禮;
嘉禮:飲食之禮、昏冠之禮、賓射之禮、鄉燕之禮、辰番之禮、賀慶之禮。
正因為五禮之目概括了古代名目繁多的禮儀,所以五禮之名便為歷代禮家沿用。而禮樂"相須為用",有其禮,必有其樂,如《詩經》中所載之《周頌》,即吉禮之樂,《大雅》與《小雅》則多賓禮與嘉禮之樂,等等。儒家所謂禮樂教化,即以此五禮及其"雅頌"之音為其基本內容。儒家的六經,即《詩》、《書》、《禮》、《樂》、《易》、《春秋》,也即是記載古代禮樂制度的典籍,或者說,古代的禮樂文化構成了儒學的基本內容。


儒家之所以注重古代的禮樂文化,在於禮樂具有"別異和同"的社會功能。在儒家看來,人之所以有別於禽獸而為"萬物之靈",在於"能群",其所以"能群",又在於"能分"。質言之,人有尊卑貴賤之分,如天子、諸侯、大夫、士與庶民之間的等級秩序,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間的上下親疏關係,然而他們又共處於某一既定的社會結構之中,否則家與國的存在就無從說起,人就無以有別於禽獸而為"萬物之靈"。禮樂之意義,正在於它們具有既"能群"又"能分"的社會功能。一方面是承認社會的等級之差,此禮之所以為用,即"能分",即"別異";另一方面,則是等級社會中各色人等的和睦共處,此樂之所以為用,即"能群",即"和同"。《禮記•樂記》系統闡述了禮樂的"別異和同"的功能。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
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教。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好惡著,則賢不肖別矣;刑禁暴,爵舉賢,則政均矣。仁以愛之,義以正之,如此則民治行矣。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禮別異,禮樂之說貫乎人情也。
然而,禮樂原本是貴族文化。《禮記•曲禮上》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即是說只有士大夫以上的貴族才可以言禮樂。直到孔子才將禮樂文化加以社會化,使之成為教化萬民的工具,他以倫理為本位,對古代貴族的禮樂文化傳統進行了革命性的改造,並將其作為理想政治的基本範型。他以人格的自我完善作為治國平天下的基本出發點,以聖賢作為人格完善的極則,以禮樂教化作為人格完善的基本方法。禮別異以教民,樂和同以化民,禮樂興教化行,則身修、家齊、國治而天下太平。所以,當漢武帝"罷黜百家",尊儒學為正統之學後,歷代統治者就把儒家的禮樂教化奉為治國平天下的基本理論,並將制禮作樂作為一項最重要的制度列入其議事日程中。儘管名目或許不同,一部二十五史大都立有《禮樂志》,備載當代的禮樂制度。歷代禮樂制度雖因時而有所損益,但基本上都是以儒家經典所記載的古代禮制度為依據的,儒家的禮樂制度及其禮樂教化思想構成了兩千年中國封建社會禮樂文化的基本模式。
儒家所謂的禮樂教化,是以倫理為本位的人文之學。然而它卻與古代宗教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這不但表現在儒家所謂禮樂本身即起源於古代的宗教儀式,而且也表現在它在以後的發展演變中仍然奉行著這些宗教儀式。儒家並非宗教,但它卻非常牢固地保留著古代的宗教傳統。本書的目的正在於通過對禮樂文化中的宗教傳統的考察,來歷史地認識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


2儒家禮樂文化中的宗教傳


儒家注重以人事為中心的禮樂教化傳統,形成了與宗教神學對立的古典人文主義傳統。然而,它並沒有,也不可能完全斬斷與古代宗教的聯繫。因為在科學尚未昌明的古代,鬼神觀念乃是一種普遍的信仰,宗教始終是人類精神生活的一種基本形式,中外皆然。其中有社會的、歷史的、文化的原因,也有心理的、情感的因素。德國哲學家叔本華在論述古代印度教時曾說:"一個要求最大特殊而且在擁有如此?多的千百萬人口的民族中仍在奉行的宗教,不能是一種臆想的迷信,這在人性中必然有它的根源。"比如說,人類在生老病死前的無能為力,以及由此而?生的種種痛苦,必然導致人類尋求一種精神上的寄託與歸宿,而這一寄託與歸宿在科學尚未昌明的古代即是各種形式的宗教。?生於兩千多年之前的儒學也自然不可能完全與古代宗教絕緣,這是合情合理的歷史現象。而且,儒家文化之所以被上流社會與民間廣泛認同,恰恰在於其禮樂文化淵源古代宗教儀式,並且在後來兩千多年報 發展演化之中,始終改造性地繼承了(即黑格爾所謂"揚棄")古代宗教的傳統,如梁啟超所說:"禮之能範圍群倫,實植本於宗教思想,"禮樂文化之符合古代人類的文化心理結構,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於其"植本于"宗教傳統。《易經•觀卦》所謂"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可以作為儒家禮樂文化之所以"揚棄"古代初學者教傳統的注腳。


儒家禮樂文化源於古代宗教的祭神儀式。禮字的本義,據《說文解字•示意》:
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未從豊。
又據《豊部》:
豊,行禮之器,從豆,象形。
而據近代學者王國維考證,豐誠為行禮之器如許慎說,然並非"從豆",而是"象二玉在器之形",且"乃會意字而非象形字"。古者行禮以玉,《尚書•盤庚中》所謂"具乃貝玉",就是以玉禮神的意思。從甲骨卜辭中的" "(即豐)字的結構上看,是在一個器皿裏盛二玉以奉事於神,而豐"又其繁文"。所以,王國維的結論是: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謂之 若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慈悅書院 讀經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