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作尊稱揭祕〉讀後

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副教授  蔡根祥

 

看到了《國文天地》第二二五期裡,刊登了鮑延毅教授的〈『子』作尊稱揭祕〉一文,心裡一陣興奮,因為我也對這個問題存疑了很久了。而當我讀完之後,心裡卻產生了更多的疑問,不得不冒昧地提出來,說一說我的想法。

 

鮑教授以為「子」之所以可作為尊稱,是因為「子」是商代的皇族族姓;因此,姓「子」的就是商朝的貴族,既為貴族,所以就可以引伸為尊稱。而傳說中商朝的老祖先契,是他的母親簡狄吞下了一枚「玄鳥」卵而得孕生下的,所以後來帝舜命契為司徒,封于商,賜姓「子」。而商朝之所以姓「子」,鮑教授引證「師田父尊」以及「召伯虎敦」的「子」字型作「」「」像個小燕子的形象,而且翼、尾特別鮮明,來證明商朝姓「子」的傳說,所謂「天命玄鳥,降而生商」是有根據的。這樣,似乎真的就能很合邏輯地說明「子」之所以為尊稱的原因了。其實,

鮑教授說了兩件事,第一是說「子」何以為尊稱,第二是商朝何以姓「子」。然而我對鮑教授所說的兩點都有不同的看法,茲分述如下:

 

 

第一點:按字形而論,「子」字在甲骨文裡,的確有兩種寫法,第一種寫作「」「」,像小孩尚在襁褓之形,其意義與用法,就是我們對「子」字的一般瞭解,此外,在天干地支中,它是作為地支的第六位「巳」來用的,而不是地支的第一位「子」字用。第二種寫作「」「」「」「」「」,是甲骨文裡作為地支第一位「子」的專字,絕大多數的甲骨文學者都認為它也是「子」字的另一種寫法。說文解字「子」字下有籀文作「」,與甲骨文的這一種寫法是有淵源關係的。綜觀甲骨文「子」字的第二種寫法,並沒有如鮑教授所說的「像個小燕子的形象(翼、尾特別鮮明)」的筆畫形構。「子」姓既然是商朝的皇族姓氏,如果它真的是因為燕子的形狀而造,那就應該表現在甲骨文之中;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況且鮑教授所引證的「召伯虎敦」「師田父尊」其實都是周朝的器物,而不是商朝的;進一步看,兩者的用法也正是地支的第一位「子」,與甲骨文的用法相同;也正是由甲骨文第二種「子」的寫法過渡到籀文「子」的中間產物。研究甲骨文的學者以為第二種寫法的字形不是「子」字也是有的,但是從來沒有一位學者以為第二種字形的形構像小燕子。唐蘭先生以為兩種「子」的寫法「都是小孩子的形狀,不過『』已是能行走的孩子,而『子』還是手抱的罷了」。所以,鮑教授以為是像小燕子的字形,其實還是「子」字,還是像個小孩子的形狀;說文解字中「子」字的籀文寫法,也是「子」字的異構,許慎是正確的。

第二點:商朝以「子」為姓,用的「子」字也是「子」而不是「」字。如甲骨文裡有「帚(婦)子」之名,也有「帚(婦)好」之名,學者以為是同一個名字,「好」字是「子」字加上女旁而成的;「婦好」、「婦子」都是「子」姓的后妃。這一點在殷墟五號墓「婦好」墓被發現之後,學者就更加確定了。可見商朝的姓「子」,是用「子」而不是用「」的,我在前面也說過,這種特殊的字形寫法,只有在地支第一位時才用的。

 

第三點:「子」雖然是商朝的姓,但是以「子」字為尊稱的用法是在周朝。鮑教授的說法,對商朝說來是可以的,不過到了周朝就說不過去了;按照同樣的思維,周朝姓「姬」,那就應該改以「姬」為尊稱才對,為何還要以前朝的姓「子」來當尊稱呢?何況前朝那些「子」姓的貴族,在周朝時,除了少數之外,大多數已淪為庶民,甚至是奴隸了,哪裡還會是尊貴的代稱呢?

 

第四點:「子」作為對人的尊稱,是不分商人或是周人的,就文獻裡可以得知。《尚書‧洛誥篇》是周公對成王所說的話,其中有「多子」一詞,其文章裡說:「孺子來相宅,其大惇典殷獻民,亂為四方新辟,作周恭先;………予旦以多子越御事,篤前人成烈,答其師,作周孚先。」孔傳釋「多子」為「眾卿大夫」,這是周公稱周朝卿大夫為「多子」的文獻紀錄。而《逸周書‧商誓篇》曰:「爾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爾百姓其亦有安處在彼。」〈商誓篇〉是周武王對商朝遺民的誥命,這裡的「多子」,是稱商朝臣民而用的詞。可見在周朝不論對周臣還是對商臣都稱「子」,而不是因為商臣姓「子」才用這個稱呼的。

 

最後,就我所知還參考了前人的意見,提出一個相對比較合理的說法,俾大家參考。《左傳‧哀公二十七年》有一段文字說:

 

悼之四年,晉荀瑤帥師圍鄭。未至,鄭駟弘曰:知伯愎而好勝,早下之,則可行也。」乃先保南里以待之。知伯入南里,門于桔之門,鄭人俘酅魁壘,賂之以知政;閉其口而死。將門,知伯謂趙孟入之。對曰:「主在此。」知伯曰:「惡而無勇,何以為子?」對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知伯不悛。趙襄子由是惎知伯。

 

知伯問趙孟「何以為子」,是說「你憑甚麼當趙氏的宗子,趙氏宗族的族長」。趙孟回答說:「我憑的是能忍氣吞聲,承受恥辱,這就能使趙氏宗族不受傷害。」趙孟以「趙宗」來回應知伯「何以為子」之問,可知這「子」是指「宗族之長」。至於宗族之長何以稱「子」呢?合理的說明是古代社會的承襲制度,是以父系血統為基準的,在宗法制度體制裡,族長的位置,原則上是由現任者的兒子一代一代繼承下去,因此,宗族之長是以「子」的身份繼承而來,所以也就稱為「子」。而宗族之長也往往受命為朝廷中的卿大夫,所以卿大夫也可稱為「子」;小宗之長多被封為小國之君,所以小國之君也稱為「子」。周朝宗法制度已經定型,國君與有位者的繼承人都稱為「子」,如「太子」、「王子」、「公子」、「世子」等,而五等爵中也有「子」爵這一級。這些可能都因為父子世襲的傳子制度而來。「子」既然是有身份地位的表徵,引伸為有地位身份的人的尊稱,應該是很自然的事。

 

本義為孩子的「子」轉化為對男性顯貴人物的尊稱,並不是中國特有的現象;如美洲古代瑪雅人指稱貴族之詞,其本義為「父母親的兒子」;古羅馬人指稱貴族之詞,本義為「父親的(後代)」。這說明了在以血緣為紐帶,宗族關係有著極大影響力的古代父系社會,世襲制度以傳子為原則的情況下,「子」就成為宗族裡身份地位繼承者的代號,當繼承者有朝一日成為有身份地位的人,人們依然可以稱呼他為「子」,這是不難瞭解的。

 

 

附識:本文發表在國文天地第227期,所以請各位翻閱國文天地原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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